為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格局,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號)、《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發(fā)改財金規(guī)〔2017〕1798號)以及各部委聯合簽署的備忘錄,現就9月份新增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信息公示及公告事宜說明如下:
一、受托公示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信息
根據《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發(fā)改財金〔2018〕384號)和《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發(fā)改財金〔2018〕385號),本月新增因符合以上兩個文件明確的嚴重失信行為而限制乘坐火車嚴重失信人519人,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6人。
其中,鐵路總公司提供513人,主要涉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行政處罰的,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qū)域吸煙,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等。將限制乘坐所有火車席別。
證監(jiān)會提供6人,主要涉及逾期不履行證券期貨行政罰沒款繳納義務。將限制乘坐火車高級別席位(包括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座以上座位)和民用航空器。
上述名單(見附表1)于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第一個工作日)在“信用中國”網站發(fā)布,自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為公示期,公示期內,被公示人可向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公示期滿,被公示人未提出異議或者提出異議經審查未予支持的,開始受到相關限制。
二、重點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公告信息
針對法院執(zhí)行、市場監(jiān)管、稅收征管、進出口、涉金融、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的失信問題,有關部門通過機制化共享公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信息、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等,加大對重點領域失信問題的懲戒、警示和治理力度。
失信被執(zhí)行人:本月新增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375,073條,涉及失信主體317,383個,其中法人及其他組織41,624家,自然人275,759人。本月退出失信被執(zhí)行人主體172,884個,其中法人及其他組織30,408家,自然人142,476人。依據《關于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fā)改財金〔2016〕141號),有關部門將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實施限制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限制購買不動產及國有產權交易,限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限制融資等懲戒措施。
工商吊銷企業(yè):本月新增工商吊銷企業(yè)8,241家,退出公示17,163家。依據《失信企業(yè)協(xié)同監(jiān)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發(fā)改財金〔2015〕2045號),有關部門將對吊銷企業(yè)負責人實施在法定期限內限制擔任相關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限制從事相關行業(yè)生產經營活動等懲戒措施。
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本月新增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主體2,062個,退出主體810個。依據《關于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2016版)》(發(fā)改財金〔2016〕2798號),有關部門將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依法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依法依規(guī)限制政府性資金支持,限制出境等懲戒措施。
海關失信企業(yè):本月新增海關失信企業(yè)340家,退出19家。依據《關于對海關失信企業(yè)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fā)改財金〔2017〕427號),有關部門將對海關失信企業(yè)實施在一定期限內依法限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依法限制參與工程等招投標,暫停審批與失信企業(yè)相關的科技項目等懲戒措施。
涉金融領域黑名單:本月新增涉金融領域黑名單主體400個,其中法人及其他組織40家,自然人360人。依據《關于對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fā)改財金〔2017〕454號),有關部門將對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實施限制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限制發(fā)行企業(yè)債券及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限制取得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資質,限制獲得認證證書等懲戒措施。
安全生產黑名單:本月新增安全生產黑名單企業(yè)90家,退出33家。依據《關于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fā)改財金〔2016〕1001號),有關部門將對安全生產黑名單企業(yè)實施暫停審批其新的重大項目申報,核減、停止撥付或收回政府補貼資金,限制取得生產許可,限制生產經營單位取得或者終止其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等懲戒措施。
三、關于失信風險提示
上述公示及公告的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是經有關部門嚴格按規(guī)定和程序認定發(fā)生嚴重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希望公眾知曉,并在工作生活和經營活動中,注意識別失信主體,慎重選擇合作對象,切實防范信用風險。公眾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了解合作對象是否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降低因對方失信而可能遭受損失的風險。
公示及公告對象對公示及公告信息有異議的,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或直接向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存在信息錯誤的,經認定后,“信用中國”網站和有關部門將及時予以糾正。
失信主體應立即糾正失信行為,履行法定義務。并積極通過公開作出信用承諾、接受信用修復培訓等方式進行信用修復,主動改善信用狀況,為順利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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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庞涗涊^多的重點聯合懲戒失信企業(yè)公告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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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2019年10月11日